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國家鼓勵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工作啟動
2025年04月17日 13:22:57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5425

工信部、生態環境部近日組織開展2025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工作。
工信部、生態環境部近日組織開展2025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工作。這是自2017年工信部聯合生態環境部、科技部等征集《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以來,開展的第四次推薦工作。
根據《關于開展2025年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推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輪推薦范圍為11大類,包括:
1.大氣污染防治技術裝備。主要指工業生產、能源利用、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城市精細化管理等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的減排技術及裝備。
2.水污染防治技術裝備。主要指城鎮生活污水、農村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畜禽養殖廢水、黑臭水體等領域污廢水減排技術及裝備。
3.土壤污染修復技術裝備。主要指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降低或消除土壤中污染物的技術及裝備。
4.固體廢物處理技術裝備。主要指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理技術及裝備。
5.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裝備。主要指工業、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等領域的減振、降噪技術及裝備。
6.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主要指大氣、水、土壤、生態等要素領域的污染物以及噪聲、溫室氣體的監測、檢測技術及裝備。
7.環境污染防治專用材料和藥劑。主要指大氣、水、固廢等領域污染物處理時所使用的材料、催化劑、藥劑、菌劑。
8.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技術裝備。主要指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控制、減輕和消除的技術及裝備。
9.環境污染防治設備專用零部件。主要指大氣污染、水污染、固廢處理等裝備運行所必需的專用風機、水泵、閥門等零部件以及減少污染物泄漏的零部件。
10.減污降碳協同處置技術裝備。主要指處理大氣污染、水污染、固廢的同時,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的技術及裝備。
11.新污染物治理技術裝備。主要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有關監測、檢測、溯源、減排、治理的技術及裝備。
技術裝備分為研發、應用、推廣類。其中,研發類指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等方式,實現重大技術突破、已經用戶初步驗證的技術裝備;應用類指國內領先、具有行業引領作用和市場應用前景、已實現產業化生產的技術裝備;推廣類指技術成熟可靠、推廣潛力大、經濟適用且有成功應用案例的技術裝備。
本次《通知》推薦工作,將聚焦工業領域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要求,強化創新驅動,突破環保裝備關鍵核心技術工藝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藥劑等領域的技術瓶頸,以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方針,引導環保裝備持續高質量發展。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生態環境部工程技術中心建設規劃(2025-2035)》發布
為推動科技創新平臺布局優化和水平提升,生態環境部制定了 《生態環境部工程技術中心建設規劃(2025-2035)》(以下簡稱《規劃》...2025-06-04 14:20:53 -
建成100個部級重點實驗室!生態環境部發布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2025-2035)》,部級重點實驗室將集中在8大研究領域。2025-06-04 11:23:40 -
生態環境部發布通告,再次公開征集紫外線吸收劑328(UV-328)在我國的生產、使用、進出口及替代品信息,以評估是否需申請該物質在...2025-06-04 10:32:32
-
支持發展新質生產力 《關于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意見》發布!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25-06-03 14:30:54 -
近日,2025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正式啟動。2025-05-23 10:01:04
-
4月28日,由國家能源局組織行業相關機構和專家編制的《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正式發布。《報告》顯示,2024年我國氫能全年...2025-04-29 15:47:14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