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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建成100個部級重點實驗室!生態環境部發布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
2025年06月04日 11:23:40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2613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2025-2035)》,部級重點實驗室將集中在8大研究領域。
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是國家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24年底,共建成和在建部級重點實驗室56個。其中,已建成40個,涉及水、大氣、土壤、生態、核安全、環境管理等6大領域;按依托單位劃分,依托部系統建設19個,依托地方環保系統建設8個,依托高校和中科院等建設13個。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2025-2035)》(以下簡稱《規劃》),部級重點實驗室將集中在提升空氣質量(提氣添藍)、改善水環境質量(清水碧灣)、固體廢物資源化與土壤管控(減廢凈土)、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增容擴綠)、環境健康與風險防控(防范風險)、核安全、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減污降碳)、生態環境綜合決策與共性基礎研究等8大研究領域。
生態環境部規劃到2035年,建成覆蓋8大研究領域的約100個部級重點實驗室,帶動我國環境科學理論與技術總體水平的提高,全面有力支撐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戰略和美麗中國目標的實現。
《規劃》提出,現有重點實驗室建設在體系布局、研究方向、運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在體系布局上,對標美麗中國建設和“雙碳”目標等國家戰略需求,在若干新興、交叉和重點領域的布局比較薄弱;對標環境管理和治理科技需求,在科學前沿和顛覆性技術等優先領域的前瞻性布局不足,面臨“卡脖子”風險,在整體學科布局和實驗室體系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和短板。
在研究方向上,部分實驗室研究方向定位不夠明確,同一領域實驗室研究方向存在交叉重合現象;部分實驗室存在研究方向單一或者缺少學科特色;部分實驗室方向與生態環境中心工作結合不緊密,研究成果為生態環境管理決策提供理論依據和數據支撐力度不足。
在體制機制上,部分實驗室在發展過程中,存在重申報、輕運行,重掛牌、輕維護的現象;部分實驗室與依托單位權責利關系不清晰,存在建設投入不足、運行體制機制不暢等問題;部分實驗室缺乏長期穩定的運行經費和項目支持。
根據《規劃》,新形勢下的重點實驗室建設、優化和調整,可以通過“產-學-研”深度融合、創新鏈與產業鏈緊密銜接,借助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優化綠色低碳領域的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和布局。
除此之外,《規劃》還提出,支持實驗室在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成果轉化激勵機制等方面先行先試,支持實驗室人財物相對獨立自主。支持實驗室在主任負責制、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等方面先行先試。鼓勵任用中青年科學家擔任實驗室主任;鼓勵與系統外其他相關領域部門的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優勢互補;生態環境部負責組織開展重點實驗室中期績效評估和期滿考核;從科研項目和能力建設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形成長期穩定的運行經費和項目支持機制。
每個領域凝練重點方向,分析研究現狀和卡點,并結合現有實驗室情況初步提出各領域擬新增實驗室的建議,最終形成“一個中心、三大需求、八大領域”的總體布局,建立與美麗中國建設相適應的重點實驗室科技支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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