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廠生產的中空玻璃露點儀適用于 GB/T 11944-2012 《中空玻璃》中關于中空玻璃的低溫露點的測試,本產品采用壓縮機與半導體制冷片為一體的全新的設計理念,跨越市面現有產品的技術瓶頸,為用戶實現快速、高性價比、測試提供有力的手段(產品)。歡迎新老客戶。
新舊GB/T11944中空玻璃標準的主要差異
GB/T11944-2012《中空玻璃》國家標準于2012年12月31日由*、*批準發布,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代替GB/T11944-2002《中空玻璃》標準 。 新標準刪除了原標準中的部分要求,修改和增加了一些要求,在技術要求、檢驗項目及試驗方法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對中空玻璃的產品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GB/T11944-2012與GB/T11944-2002的要求差異 | ||
刪除要求 | 修改要求 | 增加要求 |
規格的規定 | 膠層寬度 | 疊差 |
密封性能 | 外觀質量 | 水氣密封耐久性 |
氣候循環耐久性 | 露點的要求和試驗方法 | 充氣中空玻璃初始氣體含量 |
高溫高濕耐久性 | 充氣中空玻璃氣體密封耐久性 | |
U值 | ||
增加附錄:中空玻璃失效原因及使用壽命的說明(附錄A)、邊部密封粘結性能的測試方法(附錄B)、邊部密封材料水氣滲透率測試方法(附錄C)、干燥劑水分含量測試方法(附錄D)、中空玻璃光學現象及目視質量的說明(附錄E) |
1、新標準按中空腔內氣體種類的不同,將產品分為普通中空玻璃和充氣中空玻璃。并增加了充氣中空玻璃的初始氣體含量和氣體密封耐久性能要求。
2、新標準刪除了原標準中的密封性能,用水氣密封耐久性能代替氣候循環耐久性能和高溫高濕耐久性能,試驗條件和判定要求差異較大。新標準水氣密封耐久性的試驗條件更加苛刻,用水分滲透指數進行定量判定,提高了產品性能要求。
- 舊標準:氣候循環耐久性試驗溫度-15℃~52℃、320個循環(連續60天);高溫高濕耐久性試驗溫度25℃~55℃、相對濕度>95%、224個循環(連續4周)。試驗后測試露點溫度進行定性判定。
- 新標準:水氣密封耐久性高低溫循環試驗溫度-18℃~53℃、56個循環(4周),恒溫恒濕試驗58℃、≥95%RH(7周),試驗后測試水氣滲透指數,進行定量判定。
3、新標準提高了對露點的要求,修改了露點試驗的樣品數量和試驗方法。
內容 | GB/T11944-2002 | GB/T11944-2012 |
要求 | ≤-40℃ | <-40℃ |
樣品數量 | 20塊 | 15塊 |
試驗前放置時間 | 放置一周以上 | 至少24小時 |
4、修改了耐紫外線輻照性能的判定要求、試驗樣品數量、設備結構要求等。
內容 | GB/T11944-2002 | GB/T11944-2012 |
要求 | 試驗后,試樣內表面上均無結霧或污染的痕跡、玻璃原片無明顯錯位和產生膠條蠕變。 | 試驗后,試樣內表面應無結霧、水氣凝結或污染的痕跡且密封膠無明顯變形 |
樣品及數量 | 4塊(2塊試驗,2塊備用)。取2塊試樣進行試驗,如果有1塊或2塊不合格,另取2塊備用試樣重新試驗 | 2塊試樣、兩腔中空玻璃的試樣為4塊 |
試驗設備 | 光源為MLU型300W紫外燈,輸出功率不低于40W/m2 | 光源為功率300W、在315nm-380nm波長范圍內輻照強度≥40 W/m2的紫外燈 |
輻照后試樣的檢查 | 取出放在(23±2)℃溫度下放置一周,距試樣正面1m觀察 | 取出后距試樣600mm觀察。如果觀察到玻璃內表面出現冷凝現象,將試樣放在(23±2)℃溫度下存放一周擦凈表面觀察 |
5、增加了平面中空玻璃的zui大允許疊差要求。
6、將原標準中的“膠層厚度”修改為“膠層寬度”,修改了外道密封膠寬度要求,增加了內道丁基膠層寬度要求。
7、提高了外觀質量要求,從邊部密封、玻璃、間隔材料、中空腔、玻璃內表面幾方面進行規定。
8、對兩腔中空玻璃產品的各項性能提出了試驗方法和判定要求。
9、新標準增加了5個附錄,其中附錄A中規定了中空玻璃的預期使用壽命至少應為15年。中空玻璃腔體內有目視可見的水氣產生,即為中空玻璃失效及使用壽命的終止。
李玲歡迎新老客戶來電垂詢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