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敏度(sensitivity)是指某方法對單位濃度或單位量待測物質變化所產生的響應量的變化程度。它可以用儀器的響應量或其他指示量與對應的待測物質的濃度或量之比來描述。如分光光度法常以校準曲線的斜率度量靈敏度。一個方法的靈敏度可因實驗條件的變化而改變。在一定的實驗條件下,靈敏度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靈敏度的表示方法:
通過校準曲線可以把儀器響應量與待測物質的濃度或量定量地起來,用下式表示它的直線部分:
A=kC+a
式中:A—儀器響應值;
C一待測物質的濃度;
a—校準曲線的截距;
k一方法靈敏度,即校準曲線的斜率。
1975年純粹和應用化學會(IUPAC)通過的光譜化學中的名詞、符號、單位及其用法的規定,把能產生1%吸收的被測元素濃度或含量定義為特征濃度(characteristic concentration)和特征含量(characteristic content),它們可用以比較低濃度或低含量區域校準曲線的斜率。
分光光度法中常用的摩爾吸光系數ε,系指當測量光程為1cm,待測物質濃度為1mol/L,相對應的待測物質的吸光度數。ε越大,方法的靈敏度越高。
原子吸收中,以產生1%(即0.0044吸光度)吸收值相對應的濃度作為靈敏度。
氣相色譜中,靈敏度是指通過檢測器物質的量變化時,該物質響應值的變化率。不同組分量(Q)與對應響應值(R),直線部分斜率即為靈敏度(S),見式(1):
△R
S = -------- (1)
△Q
檢測器按其響應特征,可分為濃度型和質量型兩類,前者Q為濃度(c),單位為后者Q為質量流量(m),單位為g/s,因此,兩者靈敏度的具體計算式是不同的。
(1)濃度型
△R hC1 AC1C2F
S = ----------- = ----------------------- = ---------------- (2)
△QS m/(Wh/2·C2·F) m
式中:h—峰高(mm);
Wh/2—半峰寬(mm);
A—峰面積(mm 2);
C1—記錄器或數據處理機靈敏度(mV/mm);
C2—紙速倒數(min/mm);
F一載氣流速(換算至檢測器溫度下之流速)(ml/min);
m—樣品質量(mg)。
因氣體和液體的樣品濃度單位不同,故S值的單位、含義等也略有不同。
測量靈敏度應在檢測器的線性范圍內進行。其信號應比檢測限大10-100倍,或在相同的條件下比噪聲大20-200倍。
TCD、ECD等均是濃度型檢測器,它們的靈敏度可用式(2)計算。
(2)質量型
FID、NPD等均是質量型檢測器,它們的靈敏度可用式(3)計算。
△R hC1 60AC1C2
S = --------- = ---------------------- = ------------------ (3)
△m m/(Wh/2·C2) m
式中符號意義同前,St的單位為mV·s/g或C/g,即有lg樣品通過檢測器時,每秒鐘所產生的電位或電量(庫侖)數。
測量靈敏度時的要求同濃度型。文章由華晨儀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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