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657-2021 綠色食品 乳與乳制品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綠色食品乳與乳制品的要求、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文件適用于綠色食品牛羊乳及其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煉乳、乳粉、干酪、再制干酪和奶油;不適用于乳清制品﹑嬰幼兒配方奶粉和人造奶油。
要求
產地環境
產地環境應符合 N/Y/T 391 的規定。
投入品
飼料應符合 NY/T 471 的規定,獸藥應符合 NY/T 1172 的規應,養殖用水應符合 NY/T 391 的規定。
原料要求
生乳應符合表1、表11、表21、表22、表A.1的規定。
輔料要求
輔料應符合相應綠色食品標準或國家標準的規定。
加工用水應符合 NY/T 391 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應符合 NY/T 392 的規定。
生產過程
應符合 GB 12693 的規定。
感官要求
生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巴氏殺菌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滅茵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3的規定。
調制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4的規定。
發酵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5的規定。
煉乳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6的規定。
乳粉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7的規定。
干酪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8的規定。
再制干酪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9的規定。
奶油的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0的規定。
理化指標
生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1的規定。
巴氏殺菌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2的規定。
滅菌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3的規定。
調制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4的規定。
發酵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5的規定。
煉乳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6的規定。
乳粉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7的規定。
干酪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8的規定。
再制干酪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9的規定。
奶油的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0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酸度,°T GB 5009.239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酸度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儀法自動滴定儀 AT-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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