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儲存柜柜體采用質冷軋鋼板,表面磷化處理。抱箍采用冷軋鋼板,表面磷化處理。視窗采用平板玻璃,鋼板鑲邊固定,并用透明硅膠增強粘固牢度。采用國家標準防火標志。報警器采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空氣擴散采樣,當達到芯片切點設定的濃度時,將自動報警。
可燃氣體儲存的儲存量規定解析: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儲存充氣氣瓶的單位應當有倉庫存放氣瓶,氣瓶倉庫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氣瓶存放數量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³(相當于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³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³(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根據《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工作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存放量不得超過20瓶;超過20瓶,則應該建立二級氣瓶庫。
根據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準《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范》:
1.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³(相當于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氣瓶5瓶);
2.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30m³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3.乙炔氣的存儲量超過240m³(相當于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