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城市管理局配備油煙檢測儀 三分鐘就可查出油煙是否超標
便攜式油煙檢測儀LB-7025A
質量創路博,服務樹建業!
在現在這個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青島路博一直秉承為客戶服務的宗旨,盡力去完善自己,改造自己,爭取在同行中做到更好,我們是一家專業自主生產研發各種水質采樣器,COD測定儀,BOD測定儀,煙塵煙氣測定儀等儀器,歡迎各位考察指導與合作,銷售顧問
產品介紹
LB-7025A型是一款新型的便攜式智能直讀油煙檢測儀,現場可立即得到精準的油煙排放數據。適用于餐廳、食堂、酒店、環境監測站、高校、科研機構、城市*大隊等對油煙排放濃度的檢測。
執行標準
HJ2526-2012 《便攜式飲食油煙檢測儀技術標準》
GB18483-2001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DB11/1488 《北京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SZDB/Z 254-2017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產品特點
a)高清背光LED顯示屏,彩色全中文顯示,適用各種檢測時段
b)人體工學,一體化設計,體積小,重量輕,便于現場攜帶
c)可同時測量煙道的流速、動壓、靜壓、煙溫、煙濕等參數
d)自行設置1-60min采樣時間并計算采樣時間內的*值及平均值
e)自行設置橫截面積并計算采樣時間內的油煙排放總量
f)大容量鋰離子充電電池,確保8小時工作
g)5000組的數據存儲,現場實時打印確保數據不丟失
技術參數:
參數范圍 | 分辨率 | 誤差 | |
油煙濃度 | (0~30.0)mg/m3 | 0.01mg/m3 | ≤±5.0% |
采樣流量 | (0.2~1.0)L/min | 0.001L/min | ≤±2.0% |
煙氣流速 | (0~40.0)m/s | 0.1m/s | ≤±5.0% |
煙氣動壓 | (0~2000)Pa | 1Pa | ≤±2.0% |
煙氣靜壓 | (-30.00~+30.00)kPa | 0.01kPa | ≤±4.0 |
煙氣溫度 | (-40~125)℃ | ±1.0℃ | ≤±3.0℃ |
煙氣濕度 | (0-99)% | 1% | ≤±1.5% |
流量計前壓力 | (-30.00~0.00)kPa | 0.01kPa | ≤±2.0% |
流量計前溫度 | (-30.0~120.0)℃ | 1.0℃ | ≤±2.0℃ |
數據存儲 | 5000組 | ||
打印機 | 藍牙打印機 | ||
電池容量 | 5200mA大容量鋰離子電池 | ||
工作電源 | AC220V±10%,50HZ | ||
功耗 | <12W | ||
環境溫度 | -20~45℃ | ||
環境濕度 | 0~80%RH(無冷凝) | ||
外形尺寸 | 長 x 寬 x高(950x 220X 105)mm | ||
整機重量 | 約2.0kg |
說起武漢市萬松園路,大家都會想到美食一條街,它已經成為江城的美食地標。然而由于餐飲店多,油煙、噪聲問題一直讓管理部門很頭疼,針對油煙、噪音排放檢測的難題,武漢市江漢區城市管理局部門添置了利器,幾分鐘的時間就可以檢測出結果,及時讓商家整改。
中午十二點,在雪松路上一家蝦店的后廚門前,城市管理局人員正在對油煙管道進行檢測。記者看到,執法人員手持的“油煙檢測儀”長約一米,上有油煙探頭,另一端設置有電腦終端。執法人員將“油煙采樣管”伸進油煙管道,三分鐘后,油煙濃度指標就有了結果。
?
由于這家蝦店樓上及四周就是居民區,油煙煙道發出巨大的響聲,執法人員便對這家蝦店進行噪音檢測。經檢測,噪音排放超出國家標準。
隨后,城市管理局人員立即向這家蝦店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對商家限期整改。
隨后,記者跟隨執法人員隨機走訪了多家餐飲店,油煙檢測結果均沒有超標。 工作人員介紹,萬松園街區有200多家餐飲店,僅雪松路上就有70家餐飲店,加上附近又是居民區。雖然餐飲店開業,他們就會要求餐飲店安裝油煙凈化設備,但由于餐飲店較多,高峰時期仍會接到油煙擾民的投訴。有了便攜式的油煙檢測儀,工作人員可以隨時到餐飲店檢測,及時要求餐飲店整改。
武漢市江漢區城市管理局委表示,目前已經配備了18套油煙檢測儀儀器,轄區實現全覆蓋,今后將形成執法機制,隨時進行突擊檢測。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