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1.0指令
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歐盟《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指令的核心內容是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毒害物質,保護環境,提供綠色消費,實現生產和消費兩個領域的滅害化、無害化;并且要求管控物質超標的電氣/電子產品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
RoHS 2.0指令
● 2011年7月21日新指令2011/65/EU(ROHS 2.0)生效;各歐盟成員國必須在過渡期內將新指令轉換為本國法令。
● 2015年6月4日,歐盟在其*公報上發布指令(EU) 2015/863對2011/65/EU(RoHS 2.0)的限用物質清單(AnnexⅡ)進行修訂,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鹽(DEHP、BBP、DBP和DIBP)正式列入到限用物質清單。
● 自2019年7月22日起,除豁免以外進入歐盟市場電子電氣產品必須符合RoHS 2.0法令。
儀器選型
RoHS2.0對應儀器:XRF、UV、HPLC(GCMS)
儀器新推薦
ROHS2.0新方案:GCMS-PY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