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泥船疏浚施工注意事項:
1、挖泥船在船停穩后,嚴格將船位調整到挖槽中心線上定位,然后分別向兩側移動開挖;對挖槽已挖部分及時進行水深測量,發現欠挖不符合規范即作退航處理;對邊坡開挖下超上欠值及河底高程超挖控制要滿足規范要求,確保工程質量。
2、嚴格按圖施工,發現圖紙與實地不符或危及到建筑物基礎穩定時,立即停止施工,向業主監理報告聯系,待確定方案后再進行施工。
3、質量要求:疏浚工程的欠挖極限值應小于設計水深的5%,且不大于30cm;橫向淺埂長度小于挖槽設計底寬的5%,且不大于2m;縱向淺埂長度小于2.5米。超過欠挖極限值的土方,應重新組織施工。疏浚完一段河道土方后,及時對開挖河道進行橫斷面測量和水深測量。
4、自檢合格后,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在分條分段開挖的過程中,注意條與條之間,段與段之間的銜接,后施工的地段適當與先施工的地段重疊一部分,以避免淺埂。
5、土方堆放: 挖泥船開挖的土料,全部利用自航泥駁運至棄土場進行統一堆放。為了保證排泥場棄土堆放,根據需要在排泥場修筑臨時圍堰以防泥漿串流。筑堰土料以就近取土為主,盡量選用粘性土。對于長度大于500m的較大排泥場,每隔400~500米須加筑間隔埂,隔埂應交叉布置,以防泥漿漫流沖刷圍堰基礎,隔埂頂高程應與吹填高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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