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發生器安裝使用說明
閱讀:814 發布時間:2021-1-6
一、為保證您的儀器能夠正常使用,請您仔細按下列要求使用空氣發生器。
二、空氣發生器應放置在穩定的,沒有腐蝕性氣體的平臺上,配有可靠穩定的電源(交流220v±10v)。如果用戶為氣相色譜儀配置的發生器,請與色譜儀保持一定距離,以避免空氣發生器工作時產生的輕微震動影響到氣相色譜儀。
三、打開包裝箱,將儀器放置在干凈的平臺上,將儀器背部進氣口處的螺絲拆除,更換上附件中的空氣過濾器,把排水管插入排水口中,并妥善放置,避免污染室內環境。
四、空氣發生器的輸出壓力為0.3Mpa,此壓力值能夠滿足大多數儀器使用要求,用戶無需再做調整。
五、用戶在更換干燥劑時請關閉電源,按排水開關把發生器中的氣體*排除,當壓力表顯示為零時,把電源插頭拔掉,逆時針方向把干燥管卸掉,卸開干燥管底部的螺帽,取出干燥劑。更換完成后,打開電源,待壓力穩定后,用肥皂水檢查干燥管是否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