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適用性試驗。為保證無菌檢驗結果的準確可靠,當建立產品的無菌檢查法時,應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以確認供試品在該實驗條件下無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以忽略不計,所采用的方法適合于該產品的無菌檢查。若該產品的生產工藝,原、輔料組分或檢驗條件發生改變時,應重新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
方法適用性試驗時,按“供試品的無菌檢查”的規定及下列要求進行操作試驗。供試品對每一試驗菌應逐一進行方法確認。FTM培養基主要用于厭氧菌的培養,也可用于需氧菌培養;TSB培養基用于真菌和需氧菌的培養。在進行陽性試驗時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生孢梭菌應加入到FTM培養基中培養,而枯草芽孢桿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應加入到TSB培養基中培養。
薄膜過濾法的適用性試驗。將規定量的供試品按薄膜過濾法過濾,沖洗,在后一次的沖洗液中加人小于100cfu的試驗菌,過濾,濾凈后每個培養器內灌注100ml培養基;因方法適用性試驗旨在確認供試品在該實驗條件下無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以忽略不計,可向終培養體系中直接加人小于100cfu的試驗菌。方法適用性試驗應在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內進行,不得在潔凈實驗區內操作菌液,操作全程需要注意保持環境的無菌性。取裝有同體積培養基的容器加人等量的試驗菌,作為陽性對照。含培養基的各試驗容器按規定溫度培養不得超過5天。各試驗菌同法逐一進行驗證,以大腸埃希菌代替培養基靈敏度實驗中的銅綠假單胞菌,其余同培養基靈敏度試驗。大腸埃希菌的菌液制備同金黃色葡萄球菌。藥品生產單位也可增加從生產環境及產品中發現的常見污染菌作為試驗用菌,其意義是更能確定所選方法適合該產品中污染菌的檢出。
供試液和沖洗液經過薄膜過濾時流速不宜過快;每張濾膜每次沖洗量為100ml,總沖洗量一般不超過500ml,高不得超過1000ml,以避免濾膜上的微生物受損傷。方法適用性實驗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尋找沖洗量相對較小的方法。為發揮濾膜的大過濾效率,應注意保持供試品溶液及沖洗液覆蓋整個濾膜表面。常規選用濾膜直徑約為50mm,若使用其他尺寸的濾膜,應對稀釋液和沖洗液體積進行調整,并重新驗證。
直接接種方法適用性試驗。取適宜裝量的FTM培養基6管,分別加入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生孢梭菌的菌液各2管;取適宜裝量的TSB培養基6管,分別加入枯草芽孢桿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液各2管。每管加菌量小于100cfu。其中1管接人規定量的供試品,另1管作為陽性對照,各試驗管按規定的溫度培養不得超過5天。
方法適用性試驗的結果判斷。與陽性對照比較,如含供試品各容器中的試驗菌均生長良好,并且與陽性對照容器內的對照菌培養結果相似,則供試品在該檢驗條件下無抑菌作用或抑菌作用消除,可按該法進行供試品的無菌檢查法檢查。如含供試品的任一容器中微生物生長微弱、緩慢或不生長,則供試品在該檢驗條件下有抑菌作用,應重新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
具有抗菌活性的供試品,若采用薄膜過濾法,可根據供試品的抗菌活性強弱,采用增加沖洗量、增加培養基的用量、使用中和劑或滅活劑、更換濾膜品種等方法消除抑菌作用。若采用的是直接接種法,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培養基的用量、在稀釋液或培養基中使用中和劑、滅活劑或表面活性劑等方法消除抑菌性。并重新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若需使用中和劑、滅活劑或表面活性劑等,應證明其有效性,且對微生物無毒性。已進行過無菌檢查方法適用性試驗的供試品,按此法進行無菌檢查。無菌檢查時采用的方法應與方法適用性試驗確認的方法相同。
本文節選自《中國藥品檢驗標準操作規范》(2019版)無菌檢查法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