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探測器與自動報警
閱讀:1536 發布時間:2018-10-30
火災探測的基本原理:
火災探測的基本原理就是用一種敏感元件對火災氣體、煙霧、溫度和火焰等火災信息作出有效反應,并通過對火災信息參量的測量、分析,判斷被測區域是否有火災存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構成
●報警區域
應根據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一個報警區域可由一個或同層相鄰幾個防火分區組成。
●探測區域
應按獨立的房間劃分,一個探測區域面積不宜超500㎡;
紅外光探測器區域長度不宜超過100m;
纜式感溫探測器區域長度不宜超過200m;
空氣管式感溫探測器區域長度宜為20~100m。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基本形式
●區域報警系統
由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警報裝置及電源組成。
●集中報警系統
由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區域顯示器(兩臺以上)、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警報裝置及電源組成。
●控制中心報警系統
由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或區域顯示器(兩臺以上)、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至少一臺)、消防聯動控制設備(至少一臺)、火災警報裝置、消防電話、火災應急廣播、火災應急照明及電源組成。
火災探測器的選擇及應用場所
1、對火災初期有陰燃階段,產生大量的煙和少量的熱,很少或沒有火焰輻射的場所,應選擇感煙探測器。
2、對火災發展迅速,可產生大量熱、煙和火焰輻射的場所,可選擇感溫探測器、感煙探測器、火焰探測器或其組合。
3、對火災發展迅速,有強烈的火焰輻射和少量的煙、熱的場所,應選擇火焰探測器。
4、對使用、生產或聚集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場所,應選擇可燃氣體探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