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后駕車處罰的規定及檢測方法有哪些
閱讀:2148 發布時間:2013-9-2
酒精后駕車處罰的規定:酒精駕處罰新規的四大變化以及2012年酒精后駕車處罰的新規定。*部《關于修改酒精后駕駛有關法律規定的意見》主要變化:1、醉駕:納入刑法調整范圍,分為“沒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節特別嚴重”3個檔次。其中,“造成事故”和“情節特別嚴重”,處罰標準高于交通肇事罪。除追究刑責外,增加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延長再次申請的時限;多次違法者終身禁駕。2、酒精后: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降低起刑點,量刑由“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高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拘留處罰,提高財產罰和資格罰力度,多次違法者加重處罰。3、同乘者:不勸阻、不制止酒精駕行為,予以罰款處罰。4、降低飲酒精駕駛和醉酒精駕駛的低標準。
酒精后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檢測配置方案:1.GC-7980F型氣相色譜儀主機2.FID氫火焰檢測器3.(自動、ZM-8A全自動)頂空進樣器 4.血液中酒精色譜分析柱5.氮、氫、空氣源(全自動) 氣體純度99.999%6.數據處理系統(電腦、打印機、色譜工作站) GC7980F血液中酒精含量檢測氣相色譜儀的產品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