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道砟試驗用儀器--石料密度試驗儀李氏比重瓶法
1.試驗原理
石料的密度是指在105℃±5℃下石料烘干至恒量時,礦質實體單位體積(不包括開口與閉
口孔隙體積)的質量。
檢測密度的原理主要是測定石料的真實體積,為此要先將石料磨碎成石粉,目的是充分排
除石料內部的孔隙,然后用排水體積法置換出石粉的真實體積。
2.試驗目的
測定礦粉的密度及相對密度,為瀝青混合料配合比設計計算提供必要的參數。同時也適用
于測定其他粉體材料(如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的密度和相對密度。
3.主要儀具
(1)李氏比重瓶(圖2-1):容量為250ml或300ml。
(2)天平:感量不大于0.01g。
(3)烘箱:能控溫在105℃±5℃。
(4)恒溫水槽:能控溫在20℃±0.5℃。
(5)其他:瓷皿、小牛角匙、干燥器、漏斗等。
3.試驗方法
(1)將代表性礦粉試樣置瓷皿中,在10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一般不少于6h),放入干
燥器中冷卻后,連同小牛角匙、漏斗一起準確稱量(m1),準確至0.01g,礦粉數量應不少于
200g。
(2)向比重瓶中注入蒸餾水,至刻度0~1ml之間,將比重瓶放入20℃的恒溫水槽中,靜放
至比重瓶中的水溫不再變化為止(一般不少于2h),讀取比重瓶中水面的刻度(v1)至
0.02ml。
(3)用小牛角匙將礦粉試樣通過漏斗徐徐加入比重瓶中,待比重瓶中水的液面上升至接近
比重瓶的zui大讀數時為止,輕輕搖晃比重瓶,使瓶中的空氣充分逸出。再次將比重瓶放入恒溫
水槽中,待溫度不再變化時,讀取比重瓶的讀數(v2),至0.02ml。整個試驗過程中,比重瓶
中的水溫變化不得超過1℃。
(4)準確稱取牛角匙、瓷皿、漏斗及剩余礦粉的總質量(m2),至0.01g。
4.結果計算
礦粉的密度( )及相對密度(
)分別按下式計算,準確至小數點后3位。
式中: m1--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試驗前瓷皿中礦粉的干燥質量,g;
m2--牛角匙、瓷皿、漏斗及試驗后瓷皿中礦粉的干燥質量,g;
v1--比重瓶加礦粉以前的初讀數,ml;
v2--比重瓶加礦粉以后的終讀數,ml;
--試驗溫度時水的密度(常數)。
5.精度要求
同一試樣應平行試驗兩次,取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兩次試驗結果的差值不得大于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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